计划财务处现有正式职工15人,设有综合预算科、会计核算一科、会计核算二科、会计核算三科、出纳科、专项资金科和收费结算科7个科室。
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经制度和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和学校各项经济政策的制订。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按期编报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管理。
(3)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学校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4)负责校本级会计核算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的运行情况。
(5)代管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中国教育工会景德镇陶瓷大学委员会、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育基金会、景德镇陶瓷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景德镇陶大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景德镇陶瓷大学校友总会等账套的会计核算工作。监督和指导学校附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人员工资、津补贴和奖助学金等各类款项的发放工作。
(7)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政府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等,并按要求上报。
(8)配合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及时登记资产账目,确保资产账目的完整性。
(9)负责财务资料和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0)负责加强学校财会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11)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