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办发〔2018〕1号
各部门,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培训经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节约经费开支,现将《江西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7〕26号)和《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7〕2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江西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7〕26号)
2.《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7〕27号)
3.景德镇陶瓷大学会议会议审批及预算表
4.景德镇陶瓷大学会议费报销单
5.景德镇陶瓷大学培训费审批及预算表
6.景德镇陶瓷大学培训费报销单
党委(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