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景德镇陶瓷大学学杂费缴纳的通知
各教学分院,全体2013、2014、2015级同学:
为方便各位同学缴纳2016-2017学年学杂费,现就相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学年学杂费缴纳将采取委托银行代收、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
二、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为不影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开学后两周内将学杂费缴清。
三、请各位同学于2016年8月25日前将学杂费存入学校代发个人银行卡,自2016年8月25日起学校将委托银行代收学杂费,缴费收据将在开学后发放到各学院,请已代扣缴纳学杂费的同学直接到所在学院领取;
学费存入方式:当地有银行网点的,可直接携在学校计划财务处已登记的银行卡到银行网点存入。当地没有网点的,可以在任意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电子汇兑业务。请按以下提示认真填写:
1、工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景德镇分行新厂支行
账 号:本人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收 款 人:学生本人姓名。
2、建行卡汇兑业务填写内容
发卡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珠山支行。
账 号:本人银行卡正面中部的19位数字。
收 款 人:学生本人姓名。
四、收费时间安排:
1、从开学前一天开始至2016年9月18日(新生收费期间及前一天不收取老生学费);收费地点设在新校区金融服务中心。
2、上述时间内受理现金和POS机刷卡方式进行缴费; 9月18日以后,请各位同学直接将学费存入银行卡,委托银行统一代扣或持银行卡直接到金融服务中心刷卡缴费,不再受理现金业务(刷卡不收手续费)。
3、若有同学个人银行卡已挂失或已更换,请到相应的银行办理新的缴费银行卡,湘湖校区学生于放假前到金融服务中心登记,新厂校区学生到财务办公室(医务所楼上)登记,以方便及时缴纳学杂费。
4、2016-2017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见附件)
校收费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