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部):
为提高学校政府采购效率,切实做好学校2019年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编制我校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学校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陶瓷大学的发展目标,以发展目标为统领,以年度重点和中心工作为基础,全面完整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预算时间安排
1.9月10日前各部门、各学院(部)要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完成预算申报相关工作,并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9月30日前,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审核并报计财处汇总。
3.10月20日前,计财处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各政府采购预算归口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 |
主体责任 |
基建处 |
负责基建项目及配套服务采购计划的编制 |
图书馆 |
负责图书及电子资源采购计划的编制 |
后勤管理处 |
负责维修项目采购计划的编制 |
资产处 |
负责汇总所有设备采购计划 |
管理部门 |
主体责任 |
招采中心 |
负责收集汇总审核整理政府采购计划 |
计财处 |
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上会,落实预算资金 |
四、政府采购预算的资金
计财处按2018年对外政府采购预算额度安排资金;相关管理部门汇总年度采购计划并组织相关论证,如采购计划总额超上年预算控制额度,应将采购计划按需求的紧迫性进行排序。
各部门、各学院(部)所提交采购计划应充分论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未及时提交的2019年将无法采购。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