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及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的通知》(赣财预〔2023〕16号)、《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财购〔2016〕25号)、《景德镇陶瓷大学货物与服务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陶大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统筹安排2024年政府采购工作任务,提高政府采购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采购效率,现就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所有预算资金安排拟在2024年度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包含合同有效期为多年,且按规定需要2024年度支付的项目。不含学科建设费、博士科研启动费及团队建设费等省财政专项项目),均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制时间安排
1. 7月31日前,各申购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采购预算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申购单位对采购品目不能明确的,咨询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确定采购品目)填报采购预算表,并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8月5日前,归口管理部门完成采购计划审核后,资产管理处将组织进行采购项目答辩,对采购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报计划财务处。
3. 8月10日前,计划财务处完成部门采购预算编制并经学校审议通过后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批。
三、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科学技术处受理和审核科研经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预算;
教务处受理和审核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预算;
后勤管理处(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审核后勤保障、专项维修、基本建设等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
图书馆负责审核各类期刊、图书和电子资源等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审核信息化等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
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行政设备采购项目及归口管理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
四、编制要求
1.编制填报的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是学校执行政府采购工作的必要依据,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工作要求,政府采购无法在年中追加计划安排,未编制填报的预算不得执行政府采购。
2.各申购单位要根据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地编制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严禁超标准配置和随意更改政府采购方式。
3.各申购单位要尽早做好采购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切实做好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力求科学、全面、详实编写技术参数和要求,提高采购效率。
4.各申购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计划按照由重到轻、由急到缓的原则排序,优先安排重点、急需项目,最终预算安排以校长办公会通过的金额为准。
5.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印刷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应当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特此通知!
附件1:政府采购预算表.xlsx
附件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xlsx
资产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2023年7月12日